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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政策及程序

学生投诉政策和程序 

大学的使命是提供一个相互尊重的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这样做的时候, 大学承认,学生可以提供有关大学在实现目标和提供服务方面的表现的宝贵信息,这是我们使命的一部分. 与此目标一致, 大学欢迎反馈,并致力于解决学生的不满. 当出现问题或问题时, 建议学生通过各种流程和程序寻求信息和帮助, 包括学生管治组织, 负责接收和回应学生对教职员工的投诉, 另一个学生, 项目, 或服务. 当学生提出疑虑或投诉时,必须遵循适当的程序. 如果学生对特定投诉的适用程序有任何疑问, 学生应该联系学生服务办公室, 助理副总裁, 和高级操守主任,电话:(504)520-7359或 studentservices@321toto.com. 在学生决定采取更正式的行动之前,讨论可能会保密.

概述的政策条款适用于目前在路易斯安那州e世博esball大学注册的所有选择正式书面投诉的学生.

概述的政策条款适用于目前在路易斯安那州e世博esball大学注册的所有选择正式书面投诉的学生.

豁免

如果学生对下列任何事项有投诉, 学生应参考适当的资源:

A. 学术诚信政策(文理学院/药学院).
任何想要对学术不端或学术不诚实的决定提出异议的学生

B. 学生行为准则(非学术性). 任何违反大学政策、程序或标准的学生不当行为

C. 反对歧视和骚扰政策. 任何因种族而受到对待或考虑的学生, 性别, 年龄, 宗教, 性取向或残疾, 或任何形式的不当性行为, 包括性骚扰和性侵犯. (联系第九章协调员、人力资源或高级行为官)

D. 范围和权限针对非全职或兼职教职员工或在大学注册的个人或在大学运营范围之外的个人的投诉不属于本政策的范围.

提交书面投诉的程序

学生投诉某项政策或程序在他/她的个案中被不正确或不公平地应用, 或投诉大学教职员工的行为,但不属于上述任何类别, 或者对具体的大学经历不满意, 投诉的处理方法如下:

1)非正式解决方案-学生关注或不满的沟通鼓励学生直接与个人(教师/工作人员)或办公室(经济援助)交谈, 住房, 等.)与引起投诉的情况有关或应对此负责. 
适当的大学工作人员将审查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行动. 高级操守主任, 或被任命者, 如果各方同意,可以担任辩护律师和/或第三方调解人, 情况证明.

非正式解决方案:
a. 不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b. 对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或者
c. 如果这种沟通不能导致令人满意的解决或这样的讨论
是否认为不合适,学生可以提出正式的书面投诉.

2)正式解决-提交正式书面投诉/申诉

a. 经过一次非正式解决的尝试,问题仍未解决,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分歧, 或者非正式决议被认为是不合适的, 可以提出正式申诉

b. 填写学生投诉表格,邮寄或校园投递至:

学生服务副总裁
办事员:高级操守官
迪克森街4801号
305大学中心(校园交付)
新奥尔良,LA 70125

电子邮件:studentservices@321toto.com
电话:504.520.7359

你需要以下资料:

•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问题或投诉的清晰描述
•与投诉直接相关的适当证明文件
•学生或大学随后采取的任何行动的描述
•对期望结果的描述

该表格将被转交给相关学院的院长或提出投诉的相应办公室的负责人. 正式投诉必须在引发投诉的事件发生后六十(60)天内提出, 并说明申诉的性质和所寻求的补救办法. 还应描述以前解决该问题的任何尝试.

注意:所有正式的学生投诉必须在学生投诉表格上以书面形式提交. 通过电话报告的投诉将不被视为提交审查.

所有正式投诉的最终结果记录也将存储在学生电子文件的集中数据库中(2017年春季生效)。. 收到投诉将在十四(14)天内确认. 然后,适当的大学管理人员将审查此事. 最终书面裁定, 包括任何提议的决议, 是否会在收到投诉后的六十(60)天内或根据投诉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问题,在其他合理的时间内发送给学生.

如果有新的证据/陈述可能会影响原来的决定, 投诉人可以在七(7)天内向下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上诉. 如果该官员找不到上诉的实质依据,则结案. 如果上诉被批准, 行政官员或学院院长将提供支持或推翻决定的最终决议. 适当的副总统职位是可以提出申诉的最高级别. 如果投诉是针对副总裁的,人力资源总监将负责监督.

一个当前注册的个人, 或者在投诉情况首次发生的前两个学期(一个学年)内注册, 也没有被停职或开除, 或者以其他方式与大学分离.

非正式抱怨:对问题的表达, 关注, 或者学生对任何工作人员的不满, 办公室, 或部门. 投诉可以在提交任何申诉之前立即表达和讨论. 如果投诉不能解决,可以提出正式投诉.

正式投诉/申诉:一份正式的投诉声明,说明了误解, 误用, 或不合理地执行学校的官方政策, 过程, 规则, 或者是关于学生的规定或行为. 学生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投诉:
学术, 非学术(学生行为), 歧视/骚扰, 或上述任何领域的吸引力.
投诉人:表达关切或投诉的人
被投诉人:回应或参与解决问题或投诉的个人

投诉跟踪

记录保留:正式投诉的完整记录(纸质副本)将在最终处理后的五(5)年内由相关大学办公室保留。

•投诉日期
•学生认同投诉
投诉的性质
•处理投诉和采取解决措施的大学官员
•最后的决议或处置
•投诉人采取了任何外部行动

所有正式投诉的最终结果记录也将存储在学生电子文件的集中数据库中(2017年春季生效)。. 数据库记录并跟踪每个投诉.

学院院长和高级行为官(负责学生服务的助理副校长)的每个办公室将举行会议,以便对投诉进行年度审查,以确定任何持续的模式和行为,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建立一个流程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此过程中,学生有权随时撤回投诉, 在这种情况下,投诉应登记为结案,并注明撤回. 如果投诉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撤回申请也应以书面形式送交处理投诉的人. 收到通知的工作人员将书面通知投诉各方撤回. 工作人员仍可根据投诉决定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如果投诉是针对另一个人或一群人, 他们有权在回避后提出书面声明. 这封信应该寄给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由谁传阅迄今处理投诉的所有人员. 投诉将在那时结束,不需要进一步的通信.

选择退课投诉的学生必须说明退课原因.

如果有证据表明明显不符合大学的要求或标准, 学生可以向适当的认证或合规机构提出投诉:

有关大学是否遵守认证标准或委员会未获解决的投诉

南方学院和学校协会,学院委员会

认证委员会处理有关项目要求或标准的未解决的投诉
药学教育认可委员会
全国教师教育鉴定委员会
咨询认证委员会 & 相关教育项目(CACREP)

骚扰、歧视和不当性行为投诉
美国民权办公室.S. 关于联邦法律禁止歧视和骚扰的投诉

大学保留随时修改、修改或终止此政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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